摘要:本规则是关于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的暂行规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流通股的协议转让行为,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规则对办理流程、转让条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则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日益频繁,为确保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的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则,本规则旨在明确适用范围、定义与原则、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要求、监管与处罚、争议解决及附则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涉及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如限售股等)的协议转让业务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章:定义与原则
3、1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流通股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3、2 自愿原则:转让双方应充分了解和接受交易风险,自愿进行协议转让。
3、3 公平原则:协议转让应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4 合法合规原则:协议转让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四章:业务办理流程
4、1 意向沟通:转让双方就转让事宜进行初步沟通,明确股份数量、价格等关键要素。
4、2 签署意向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流通股协议转让意向协议。
4、3 提交申请:转让方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流通股协议转让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4、4 审核:证券交易所对申请进行审核。
4、5 公示:审核通过后,公示协议转让信息。
4、6 结算与过户:双方完成款项支付和股份过户手续。
第五章:业务办理要求
5、1 资格要求:转让方应为上市公司股东,持有拟转让股份的合法所有权;受让方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投资经验。
5、2 信息披露:双方应充分披露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
5、3 交易价格:协议转让的交易价格应基于市场价格。
5、4 监管合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5、5 禁止行为:禁止利用协议转让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监管与处罚
6、1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负责日常监管。
6、2 违规处罚:对于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第七章:争议解决
7、1 争议解决原则: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7、2 法律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为法律依据。
第八章:附则
8、1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本规则解释权归证券交易所所有。
8、3 本规则的修订及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执行。
此规则旨在确保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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